离职长文章
vip乐园网讯 7月3日,音乐人、歌手李志发布头条文章,斥责《明日之子》第二季6月30日播出的节目中,未经授权就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,涉嫌侵权,而对方工作人员,且对方工作人员在节目播出后才通过邮件联系自己,希望得到一系列授权。
李志早前维权
毛不易早前道歉
文章中还提及毛不易在巡演时也曾侵权翻唱他的作品。就此,李志表示将会诉至法庭,要求节目方赔偿300万元,并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。
全文:
关于《明日之子》
6月30日播放的《明日之子》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,7月1日一个叫文静的人发来邮件,表达了两点意思:1刚刚找到我们的联系方式,没法提前得到授权;2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授权。
这么些年的摸爬滚打,我们团队自立了一套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法,通常是先通知对方停止侵权,迫不得已再起诉,之所以没有选择违法必究,是因为我们的人力和财力支撑不了庞大的侵权案件,当然也有安全方面的考虑。万幸,多数侵权方接选择息事宁人,极少数需要法律解决的案件目前无一败诉(除了大家知道的对酷狗、酷我两家龌龊公司的胜诉之外,上半年还胜诉了XX卫视,更多案件正在审理之中)。
刚刚工作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,想起今天要处理的乱七八糟的事,想起这些年经历的乱七八糟的事,欣慰与伤感交织,突然想起这件事,突然怒不可遏。于是未经和经纪人及律师的商量,擅自写了这片微博。
1,年初《明日之子》全国巡演,毛不易老师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,在我方抗议之后深情款款的道了歉。这才几天,居然就没有联系方式了?况且节目中的翻唱人还是毛不易老师所推荐。
2,著名音乐人树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《明日之子》侵权,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。
3,文静老师的邮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,全是牛逼哄哄的商业洽谈气氛。
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,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。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,但是想了一段时间,我觉得他说的很对: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,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,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。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只要1块钱,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。对于多数商人来说,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,甚至罚到企业破产,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。所以在这之后,我们起诉包括酷狗、酷我、XX卫视
最新评论
有这好事??
现在都没有账号能用了,唉,在自助平台买个充值吧,比官网便宜不少也可以了!
这是个神奇的网站,17年就收藏了,现在还在运营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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